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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来源:关于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0-27 】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1: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二、培训对象及分班安排(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签到册

设1个班,共289名。

三、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1: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四、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影视教育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五、培训要求

(一)组织要求:

各党总支确定1名党务工作者作为培训班联络员(要求是教师),并选出责任心强的1名参训学生作为各总支培训班班长。培训期间,联络员和班长负责组织本班学员按指定座位号就坐及培训有关情况通知、联络,学员上课情况考勤等,培训结束后将签到本、考勤情况汇总及学习心得体会交到学院党校。请各分党校于10月28日前将联络员和班长名单及联系电话书面报给学校党校。

(二)分组讨论要求:

分组讨论由各分党校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组织,要围绕主题,发言要有提纲,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培训结束后将分组讨论记录交学校党校。请各分党校于10月28日前将分组讨论地点书面报给学校党校。

(四)纪律要求:

1.考勤纪律:各党总支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参加培训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求开课前15分钟到达教室按座位号入座并签到,每次课结束后各班班长要将缺课及请假同学名单汇总报给学校党校学生助理。要求学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不替别人签到。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参训学员课前向所在党总支提出书面报告,经党总支同意后再报学校党校备案,请勿让学生打电话给班主任请假。请假或早退1次扣总成绩5分。对旷课1次及以上或替别人签到1次及以上或不参加考试,不予结业。

2.学习纪律:保持课堂安静,不准在课堂上大声喧哗;上课专心听讲,不准听、看与所讲内容无关的东西,如手机、小说及其它与课堂无关的书籍;不准在课堂上睡觉、带耳机及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带食物进教室。课堂纪律将作为考勤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有上述违纪行为的,每项每次扣总成绩2分。

六、结业与考核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和纪律考核合格,并提交学习心得体会1篇,方可颁发河池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附件:

1.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onlinedx/uploadfile/file/20151117/20151117172823_84451.doc

2.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签到册/onlinedx/uploadfile/file/20151117/20151117172855_24397.rar

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年10月27日